安徽33位代表拟联名建言尽快出台首部
网络安全法
最近,针对“网上传播‘艳照门’照片如何量刑”、“25岁女青年上传艳照牟利可能被判10年”等事件的讨论,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针对
网络诈骗、上传各种淫秽资料、散布病毒和黑客攻击等
网络犯罪行为频繁发生。为有效打击
网络犯罪,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杨亚达等我省33名全国人大代表准备联名呼吁尽快制定首部
网络安全法。
5种
网络犯罪让人防不胜防杨亚达代表介绍,目前利用计算机
网络犯罪的手段主要有5种,首先是复制、更改、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操作手段是利用
网络对其范围内的每一台计算机都进行了快捷有效的连接,可以在他人不察觉的情况下侵入信息系统,进行偷窥、复制、更改或删除计算机信息,损害使用者的合法利益。
其次是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犯罪,这种行为是以破坏为目的,入侵的后果严重,可造成系统部分功能出错甚至造成计算机系统大面积瘫痪,给使用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网络诈骗、教唆犯罪是另一种,主要手段是通过互联网传播散布虚假信息或广告,进行诈骗,或教唆他人犯罪。第四种犯罪手段是
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通过互联网中存在的电子信箱、各类论坛、公告板、留言簿发送大量侮辱文章进行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诽谤、恐吓,若是出于某种目的散布各种谣言,严重时可造成社会动荡。还有一种就是通过互联网上传各种图片、音频及视频资料。一些网站专门搜集不良信息,又分类整理,提供超级链接,供网民观赏淫秽图片、音像等。
公民个人隐私权遭遇空前危机
杨亚达认为,由于
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计算机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增加了计算机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
参加“两会”前,该问题就引起了33位全国人大代表的一致关注,一些代表还特地作了一番调查,结果令人吃惊:目前已经发现的利用计算机或计算机犯罪的仅占实施的计算机犯罪或计算机犯罪总数的5%~10%。我国从1986年开始出现至少几起或几十起计算机犯罪,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而且这类案件危害的领域和范围将越来越大,危害的程度也更严重。今年,我国发现的计算机作案的经济犯罪已达100余件,涉及金额达1700万元,在整个计算机犯罪中占有相当比例。
代表们在调查中同时发现,当前计算机犯罪的作案人员年龄越来越小,低龄人占整个罪犯中的比例越来越高。杨亚达代表介绍,目前多数计算机犯罪的犯罪主体集中为金融、证券业的白领阶层,身为银行或证券公司职员而犯罪的占78%,并且绝大多数为单位内部的计算机操作管理人员。利用
电脑搞破坏的,则多数是对企业心怀不满的企业内部人员。
最让人担忧的是,随着大众传媒越来越发达,个人隐私因此受到极大威胁。杨亚达代表认为,
网络管理不规范,给隐私权的保护增加了难度。
33位代表拟呼吁制定
网络安全法
自1996年以来,我国已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计算机及国际互联
网络的法规、部门规章或条例,但随着
网络应用向纵深发展,原来颁布实施的一系列
网络法律法规中,已有部分明显滞后,一些关于
网络行为的认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欧盟、美国、德国、英国、日本、印度等国的保障
网络安全的立法工作已经逐渐普及。为此,杨亚达等我省33位全国人大代表拟联名呼吁:应尽快制定首部
网络安全法。
33位代表一致认为,我国现在的
网络法律是一片处女地,制定一部专门的
网络法律势在必行。建议制定一部类似于《著作权法》、《商标法》或《专利法》这样的法律。
网络立法还要考虑到规范、实现的可能性,要使
网络规范与
网络技术发展相衔接,有效地、低成本地贯彻实施,避免法律规范成为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由于
网络正处于发展时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暴露出来,立法有可能打乱现行法律体系,或与已有的法律重复乃至冲突,
网络立法本身也需要根据现实发展不断作出调整。“但无论如何,
网络立法势在必行,这是保障
网络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信息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杨亚达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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